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


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。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,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法的效力怎么办】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条规定,发生劳动争议 , 当事人不愿协商、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;不愿调解、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,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 ,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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