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


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是:
主合同是无须以其他合同存在为前提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。这种合同具有独立性 。从合同,又称附属合同,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。保证合同、定金合同、质押合同等相对于提供担保的借款合同即为从合同 。从合同的存在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,故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直接影响到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。但是从合同的成立与效力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《担保法》第五条: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担保合同无效 。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 。
【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区别】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,债务人、担保人、债权人有过错的,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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